為確保2023年清明節(jié)及五一假日期間高速公路通行安全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和《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》,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、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、河北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決定,自2023年4月5日零時至4月5日24時、2023年4月29日零時至5月3日24時,實施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限行措施:
一、禁止危險物品運輸車輛(包括持有《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》的危險物品運輸車輛)在北京市行政區(qū)域內(nèi)高速公路行駛。
二、禁止危險物品運輸車輛(包括持有《機動車載運危險化學品指定時間、路線、速度報告憑證》《機動車載運危險化學品目錄以外的其他危險貨物指定時間、路線、速度報告憑證》《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》的危險物品運輸車輛)在天津市行政區(qū)域內(nèi)高速公路行駛。
三、禁止危險物品運輸車輛(包括持有《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》的危險物品運輸車輛)在河北省行政區(qū)域內(nèi)高速公路行駛。
特此通告。
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
河北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
2023年3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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